固废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固体废物管理的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和制度。
2、实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实施固体废物管理许可的相关工作。
3、负责全市固体废物资源调查和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处置、转移申报登记的数据库及档案管理。
4、负责全市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申请的初审工作;负责全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申领、换发及进出口废物用作原料申请的初审工作。
5、组织开展全市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和技术的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