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根据《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以下单位需要建设微型消防站。
1、厂(场、园、院)区占地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并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社会单位,应当建立一级微型消防站。
2、厂(场、园、院)区占地面积大于3万小于10万平方米并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社会单位,应当建立二级微型消防站。
3、除上述1、2条外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社区、行政村等应当建立三级微型消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