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已经罹患过重疾的人,就无法再买重疾险?即使增加除外责任也不行。
罹患重疾、身体免疫能力降低后,再次罹患重疾的可能性是不是更大了?如果患病可能性更大,那么多次赔付是不是比单次赔付强?尤其是在保费相差不大时。
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就相当于投保单次赔付的重疾险的同时,立刻拥有了理赔后再次以非健康体承保的权利。
当然,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大部分会把重疾分组,不分组比分组好得多;同样是分组,组别越多越有利、相关疾病分为不同组更有利。
罹患一次重疾,对人的伤害巨大,很多人挺不过去。罹患两次重疾,就更不用说了。多次赔付,实际上次数越多边际效用越低,五次、六次,意义就不那么大了。
相比而言,我认为轻症和中症的意义更大。曾经,很多人抱怨重疾险规定的都是"快要死的病",而轻症、中症就是指比重疾轻很多,又比较重大的疾病。
从健康到重疾,不是一下子就得病的,都是从轻到重逐渐发展的。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轻、中症发生的概率比罹患重疾更大一些?
轻症、中症赔付,大多数重疾险都是额外给付的,不影响重疾理赔金的赔付。一般轻症额外赔付保额的30~45%,中症通常赔付50~60%。如果100万保额,就相当于多给了30~60万,还不分组、多次给付!
不同公司和险种之间,多次赔付重疾险的保费未必比单次赔付的重疾险更高,甚至低30%以上的也有不少。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25种重疾以上的重疾和轻中症,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各种疾病发生的概率有高有低,同样的保障35种轻症,价值和意义并不一样。有些含有轻中症的重疾险,并没有包含常见的高发轻中症。所以同样是微创冠状动脉搭桥术,某公司的险种不赔,某公司的险种可以赔,也很正常。
最好找专业的人为你挑选,并且从条款中一一为你圈出来,只有保险条款明确约定的,理赔才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