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组织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以下列产品为重点:
一是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如电器产品、易燃易爆产品等;
二是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包括工业原材料、基础件,农业生产资料和重要的民用日常工业品等;
三是消费者和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包括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反映的发生质量问题较多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