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基层民主协商,有助于保障基层群众的民主权利,有助于保障基层群众有序参与社会发展事务管理,其内容主要包括:
一、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计划的编制调整;
二、区域内重大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
三、涉及辖区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征地拆迁、旧村改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公共交通、住房保障、社会治安和城乡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调整;
四、重大政府投资项目、重要专项资金安排和重大国有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方案;
五、辖区内群众普遍关注或反映强烈的重要事项;
六、其他具有全局性、长远性影响的或者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涉及面广的公共事务或公益事业决策事项;
七、需要民主协商解决的其他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