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专业测试)
(一)面试(专业测试)时间、地点、面试人员准考证号、面试需提供证件等信息,将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专业测试)工作由盟直各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专业测试)具体事宜详见各相关单位发布的公告
(三)对面试(专业测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人员未达到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的,不得计算考试总成绩,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说课、试讲、操作能力测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必须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面试(专业测试)环节不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
(五)报考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用蒙古语回答。报考蒙汉语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用汉语回答。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面试可以用蒙古语回答,也可以用汉语回答(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选用一种语言回答,不能混用。报考人员用蒙古语答题的试场,必须配备两名蒙古语翻译人员。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