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开挖深度≧5M的基坑为深基坑。 根据建质【2009】87要求。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施工单位应编制深基坑施工方案,经监理签署意见后,经专家论证通过才可实施。
施工方案里主要包括边坡稳定及护坡的计算及设计图、坑底四周排水沟集水井、坡顶硬化及截水沟、坑口四周封闭防护栏杆、坑口四周禁止堆土等重物或重车行驶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