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不吊”
1.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2.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
3.信号不清楚不准吊。
4.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5.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6.斜拉、斜牵物不准吊。
7.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
8.零小物无容器不准吊。
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合格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十必须
1.作业前必须对基础、结构及连接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连接可靠。
2.作业前必须对吊索具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吊装要求。
3.作业前必须进行空载试运行,确保各机构运转正常、各安全装置灵敏可靠,各制动器可靠。
4.回转动作前必须观察周边环境,确保回转范围内无干涉。
5.操作时必须逐级加减档,在到达限位位置前提前减速,严禁依靠限位装置停车,严禁反挡操作。
6.起吊较重物体时必须在吊物离地0.5米左右时停止起钩,确保起升制动可靠后继续进行作业。
7.作业过程中感觉塔机异常时必须停机进行检查,确保塔机正常后方可进行继续作业。
8.作业过程中必须听从专职信号指挥人员正确指挥。
9.本班作业完成后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与下班司机交接清楚本班作业内容及注意事项。
10.下塔前必须将吊钩收起、变幅小车收回、起重臂停到顺风方向、操作手柄回到零位、将塔吊电源切断、将门窗锁好、将回转风标制动打开,下塔后断掉专用箱电源并锁好箱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