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决算后移交给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2、 如果是判断题应为“正确”的 按照道理建设单位得管理该档案,以防该工程年久维修之用,如果有保管期的约束,就把它移交当地“档案局”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