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是韩国贵族,和李斯是同学,曾同时从师于荀子(这也是他在秦国因遭李斯嫉妒,被李斯进谗言杀害的原因)。
韩非是战国末期的大思想家。他总结吸收了战国末期诸子的学说,从而形成了他自已的刑名法术之学。比如,他吸收了荀子儒家学说,但废弃了儒家对士大夫以上用礼仪,对庶民用刑罚的旧说,主张人君对臣民一概用刑。
韩非非常崇敬老子,同意道家将“道"作为万物的本源。但他又肯定“道者,万物之然也",是事物的总规律。老子的宗旨在柔弱无为,韩非却主张刚强有为。
韩非非常注重向法家(包括名家)学习,如他将商鞅、李悝一派专主用法,申不害、尹文一派专主用术,慎到一派专主用势结合起来,提出了完整的封建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理论,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他认为要集权于中央,明君应当“抱法"、“处势"和用术,三者缺一不可。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中央集权制度已经确立的情况下,韩非的刑名法术之学理论,维护了中央集权制度的利益,是当时政权巩固统一的重要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