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因:由于租庸调制是以均田制为前提的赋役制度,因此,唐中期以来,随着均田制的破坏,租庸调制已无法继续推行,于是,造成政府财政大大减少。 2、为了保障政府的财源,统治者不得不采取适应当时形势的新赋税制度。 3、 特点:两税法的特点是按土地、财产的多少收税,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