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严谨治学、团结协作。
师德,是教师的职业道德。2011年,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共同印发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将师德概括为“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1997年和2008年两个版本。1997年版包括“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和为人师表”八条;2008年修订版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和终身学习”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