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志令》,又名《让县自明本志令》,是曹操对外表达自己思想和经历的一篇带有自传性质的重要文章。这篇令文,首先详尽地叙述了曹操的政治抱负和平生志向与心迹。其次,这篇令文的文笔苍劲有力,气势雄伟飞动,语气严峻而感情浓烈纯厚。全篇作者熟练运用历史事实形象,生动地叙述和详尽地表白自己的政治抱负与远大志向,感情浓厚,直抒胸臆。
创作背景
该文章写于建安十五年(210年),曹操五十六岁的时候。当时,他完成统一北方大业后,政权逐渐巩固,继而图谋统一全国;但是孙权、刘备两大军事势力仍然是他的巨大威胁。他们除在军事上联盟抗曹外,在政治上则抨击曹操“托名汉相,实为汉贼”,“欲废汉自立”(《三国志·吴书·周瑜传》)。在这种政治形势下,曹操发布了这篇令文,借退还皇帝加封三县之名,表明他的本志,反击了朝野谤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