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81)学位字002号)、陕西省《关于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学位办〔2005〕31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授予学分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西电学位〔2005〕16号)和学校《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网络教育的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网络教育学院本科毕业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可获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品质,愿意为人民服务; 2.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在学习期限内必修课、限定选修课总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免修课成绩除外);
4.毕业论文成绩在“中”以上(含“中”);
5.通过国家规定的统考课程考试;
6.在学习期限内通过陕西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统一考试,可以申请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