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官网
自2018年10月22日起,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注销等申请事项,通过新版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
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官网网址:http://www.coc.gov.cn/coc/webview/systemEntrance.jspx
提交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各省建设厅或者地方建设局的具体要求可能会略有不同,请各位考生以当地住建厅要求为主。
注册流程
(一)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实行承诺制。申请人和其聘用企业对申报信息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及其聘用企业在办理注册业务前,须在新系统中完成实名认证。实名认证可选择现场实名认证,也可选择新系统网上认证。
(三)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通过新系统提出注册申请,其聘用企业确认后,通过新系统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决定,并向社会公告,不再公示审核意见。涉及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的,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查。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申请注册的人员及企业可通过中国建造师网查询相关审批工作进度。
(四)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通过新系统先完成注销手续再申请重新注册。对于注册人员或企业基本信息变更的,须通过新系统提交相关材料。
(五)一级注册建造师办理注销手续的,应通过新系统提交注销申请,其聘用企业完成确认后,即为完成注销。
各地具体要求可能会略有不同,请各位考生以届时发布的官方消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