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一个科目。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全国高级经济师考试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一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