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膳食管理委员会由学校专职或兼职营养师、学校行政、教师、学生和家长代表参加,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不少于50%,膳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一般由学校分管领导担任。学校食堂膳食管理委员会职责如下:
1、联合组成学校食堂招标管理小组,以邀请招标方式确定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2、参与食堂承包经营商、食堂原材料配送供应商公开招标的相关评标工作。
3、负责对食堂原材料配送供应商或食堂承包经营者的监督。
4、监督学校制定学校食堂管理和食堂卫生许可证、食堂人员健康证的检查等。
5、监督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和财务公开。
6、协助食堂管理员了解食材价格、负责学校食堂食品价格的监督。
7、收集师生、家长意见,组织家长和学生通过巡查等形式参与学校的食堂管理活动,共同制定改进措施。
8、每学期召开不少于3次会议,向学校食堂管理机构和食堂管理人员反馈食品质量、价格、卫生、服务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