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山西省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仍将被给予婚假30日的福利。在产假规定上,凡是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的,部分头胎二胎或者三胎,女方都将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还能享受到延长产假60日的奖励,同时女方的配偶也将被给予15日的护理假。
只要是符合《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无论是生育一孩、两孩还是符合条件依法生育三个及以上子女,都是可以获得女方延长产假和男方享受护理假的奖励。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虽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未明确规定是否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但按立法原意,产假是按自然日计算的,包括了期间的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