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觉得分封制不能叫推翻,而应该是随着时代的进步,各诸侯之间的兼并后自然消亡才更为准确。
分封制是什么在这里就不细说了,在说分封制存在的缺点之前,我来先说说分封制的优点。
首先分封制应该在夏朝就已开始,到西周达到顶峰。应该说在当时的生产力条件下。这种分封制应该是最适合的。而且说大胆一点,当时如果不实行这种分封制的话。估计我们现在这个统一的中国或者汉民族估计都不能形成。人类从原始社会为了生存,通过聚集的形势逐步形成了部落,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类自身的繁衍,原始的部落开始向周边扩张,为了争夺资源,原始部落通过战争(或许用打群架更合适吧)的方式不停的兼并,最终开始形成大部落和部落联盟。而部落联盟的形成就开始向国家(王朝)的形势过渡了。到了大禹之后,他所在的夏部落应该就已成为当时古中国最大的部落联盟。禹的儿子启建立的夏朝就开启了中国的国家(王朝)的开端。但是无论夏或商都无法直接控制整个古中国的当时存在大大小小估计就有几个部落。所以方国形势的存在的分封就是最有效的控制和管理方式了。
西周的分封在夏商的基础上,又进一步的完善和加强了这种管理方式。武王伐纣之后,其实西周仍然没有很好的解决从原始社会部落政治下的一个老问题,就是华夏部落、东夷部落和苗蛮部落的争斗问题。这个问题从黄帝、炎帝、蚩尤的故事就可以看出,从原始时期,古中国就已形成了类似三国争霸的格局,而且一直持续影响夏,商两朝(实际行武王伐纣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商朝主力被纣王派去攻打东夷部落)。直至西周的分封制度推行后,才逐步得到解决。
西周建立之后,有两次大的分封。
第一次主要是分封了古代先贤的后人,和西周王室贵族和伐纣建周的功臣。因为西周发源于丰镐地区,就是现在的陕西,灭商之后所得到大片领地,西周王室无法直接控制,而且殷商留下的遗民,东夷部落仍不受控制,苗蛮部落跟随武王伐纣之后势力得到壮大,也急需安抚。所以,武王进行了分封。其中最重要的是齐的分封和“三监”的分封,齐国是姜太公吕尚的封国,目的非常明确,山东是东夷部落的活跃地区,把姜太公吕尚封在山东,就是为了有效的控制和监视东夷部落。而“三监”就是周武王在殷商故地上安排自己的三个弟弟,管叔、蔡叔、霍叔建立的三个诸侯国,目的就是控制和监视殷商遗民。而其他的分封主要是两种,一是安抚参与伐纣的盟友部落,另一种就是从陕西出来到洛阳这一地带分封的姬姓诸侯,实质就是拱卫西周王室在伐纣获得的重要成果。
第二次分封是周公平定了三监之乱后和东夷叛乱后,主要的分封和第一次一样,周公将自己的儿子伯禽也封在山东(鲁国),继续加强对东夷部落的兼并控制。同时为巩固西周的统治,封召公奭于蓟(今北京市西南),建立燕,控制和发展北方。封成王同母弟叔虞于唐国故地,建立晋国,控制山西,蒙古草原和河北河东一带进行控制,拱卫陕西关中的根本。同时在原殷商故地三监之乱发生的地域,大肆分封小国,分化瓦解原殷商遗民的实力。最后南方淮水上游建有蒋、息(河南息县)等同姓国;在淮、汉之间建有以随国为主的“汉阳诸姬”。以此来加强对巴、濮、楚、邓等苗蛮部落和从山东前往江淮地区东夷部落的控制。
通过上诉两次分封,可以明显看出,在当时生产力条件下,西周只能通过分化瓦解,同时安插同宗同姓的诸侯国作为楔子打入敌人控制区,起到防范和监视的作用。同时西周分封中,占大多数都是武王和成王的兄弟或其他王室成员,在西周早期,他们就是一个家庭内部的兄弟,当然就有足够的忠诚和共同利益了。
另外,西周的分封制同时还配以宗法制和井田制,这连个制度从社会文化和土地经济两个方面保障西周对古中国广大疆域的统治。尤其是宗法制可以说基本确立汉民族或者说中国的文化伦理的基础。随着这些分封效果不断发展兼并和推行宗法制和周礼制度。从原始社会发展来的大大小小的部落就逐步融合在这些诸侯国里了,原来东夷部落和苗蛮部落的影响也逐步消融。最后经过春秋,战国的不断兼并,直至秦始皇的统一,我们中国的疆域版图和汉民族的主体框架就已基本形成。
所以说,分封制在当时的条件下,特别是西周的分封制和宗法制是优点大于缺点的。即使从历史的角度看,也是优点远远大于缺点的。否则我们也可能和欧洲一样,分裂很多个小国,很多个民族,很多种文化(当然我们现在也有很多种文化和民族,但是大家对中国这一国家的认同感是相同的)。
既然要说缺点。那么就说一下主要缺点吧,其实缺点更多的是体现在西周王室本身的统治上,因为西周王室只能在新获得的土地或者本身自有的土地上分封。那么没分封一次就是对西周本身的削弱。在西周的疆域基本固定,开拓欲望下降后,或者说因为地理因素,开拓的难度加大后,西周的分封就已经只能削弱自身来维持了。这种削弱只能导致统治力越来越弱。特别是进入东周之后,关中地区广袤的土地丢失或者封给秦这样的诸侯,导致西周土地,人口,经济都大大较少,最终成为小国,失去了对天下的控制权。
其次,西周王室和诸侯之间是由宗法建立起来的控制关系。诸侯是因为血缘关系和宗法制度再加上早期西周王室实力强大。才保有对西周的王室忠诚的义务和对其他诸侯国兼并欲望的克制。西周第四任天子周昭王时,鲁侯之弟姬沸杀死兄长鲁幽公姬宰夺取侯位,这个与宗法制创立者周公有密切关系的国家发生了严重破坏宗法制的事情,周昭王居然毫无表示,而且,周昭王本人还在伐楚是兵败身死。这就导致了宗法制的破坏和周天子的威信下降。于是,逐步演变成各国不断兼并,最后形成了大诸侯国已经不在听命于周天子了。
最后,说说分封制的消亡。其实随着春秋和战国时期的不断兼并,幸存下来的各大诸侯国已经认识到了分封制度削弱王室自身的缺点,再加上人口的增加,生产力的进步,尤其是宗法制后,人们的文化认同趋近。郡县制的这种管理方式开始被统治者接受。刚开始诸侯国的国君们在新兼并的地区不在进行分封。而是设施县来管理。实质上就是提升国君本身的力量。随后,各诸侯国开始在内地本土可以控制的区域都推行郡县制。战国商鞅更是直接在秦国全国推行。这种制度保证了国君对国土内所有人力物力的高效控制,也是秦国在战国的兼并战争中能高效的调动国力,最终统一全国。秦始皇统一后,虽有讨论,单仍坚定的在全国推广此制,并随后成为中国政治架构的标准模式。分封制也就自然消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