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考试由统一考试和体育素质综合评价考核两个部分组成,总分60分,其中统一考试50分,体育素质综合评价考核10分,两个部分相加并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即为体育考试总分。
(一)统一考试
包括四类项目:
1.第一类项目(自主选考三选一):足球运球绕标志杆;排球对墙垫球;篮球行进间运球上篮。
2.第二类项目(自主选考二选一):引体向上(男生)/斜身引体(女生);原地双手正面投掷实心球。
3.第三类项目(必考):立定跳远。
4.第四类项目(必考):1000米跑(男生)/800米跑(女生)。
四类项目(每项满分均为100分)总得分除以8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得分即为统一考试成绩。
(二)体育素质综合评价考核
包括《体育与健康》学科评价考核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两个部分。
1.《体育与健康》学科评价考核分值6分,其中七年级2分,八年级2分,九年级2分。学生每学年两学期学科考试的平均分按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计为学年学科评价考核成绩(优秀2分,良好1.5分,及格1分,不及格0.5分)。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分值4分,其中七年级1分,八年级1分,九年级2分。学校上报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网的学生学年总得分按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计为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七、八年级优秀1分,良好0.75分,及格0.5分,不及格0.25分;九年级优秀2分,良好1.5分,及格1分,不及格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