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社会治理体制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完善社会治理体制。要横向构建共治同心圆,纵向打造善治指挥链,增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向心力和制度执行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构建党委领导体制。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加强对社会治理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社会治理重大问题。发挥平安建设领导(协调)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等作用,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参与社会治理积极性。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构建党组织领导的区域统筹、条块协同、共建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新格局。
构建政府负责体制。政府要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将该由政府管理的社会事务管好、管到位。加强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运用法治方式和现代科技加强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和应急处置,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