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
(1)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2)获得中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3)职称应逐级申报。企业申报人员未初定职称的,可在补办后按实际情况计算专业工作年限。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并且具备助理工程师,或者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并且具备助理工程师,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申报人员的助理工程师须是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的。
2.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
(1)获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2)获得其他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获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获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申报人员应尽量提供与现从事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培训证书等资料。